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,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、一人為副院長,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,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,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。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,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。"司院"二字加起來15畫 口訣: 八月十五中秋節要玩樂,而「弄司頭法 」 所以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,共員額十五人 (用連鎖連結法一次可以記許多要項,還能有效壓縮記憶量 ,效果絕佳) Tags: 0 comments 1 likes 1 shares Share this: 口訣王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書我幫你讀,口訣我幫你編 你只要安心考試就可以了。 7531 followers 6591 likes "http://reciteking.blogspot.tw/" View all posts